2017年3月14日 星期二

【基隆故事】中元祭典

資料來源:《基隆市志:禮俗篇.卷二.住民志》

【第33、34頁】
  參加地區包括金(金包里堡,即今之臺北縣金山、萬里二鄉),雞(基隆堡,即今之基隆市中正、信義、仁愛、安樂、中山五區及瑞芳鎮之一部),貂(三貂堡,即今之臺北縣平溪、雙溪、貢寮三鄉),石(石碇堡,今之瑞芳鎮大部、汐止鎮、石碇鄉及基隆市七堵、暖暖二區),一百四十年來保持不變,惟因行政管轄之變易,除基隆市外,其他鄉鎮同族參與逐年減低。

  七月初一,開地獄,謂之開鬼門,值年主普執事,備供祭果品,牲肴在石山(今之安樂嘉仁里樂一路)「老大公墓」祭奠,各姓氏派代表陪祭,啟墓扉,放鬼魂,使幽冥餓鬼、無緣軌、孤魂,俗稱好兄弟,到陽間享食,限至七月三十日止,關鬼門。老大公墓,歷經擴建拜殿、山門,稱開基老大公廟,開關鬼門亦提升為開關龕門。

  每年此日,本市各家戶,在下午四時許,日落申時,門口排設香燭、雞鴨、豚肉、酒、飯、粿、果品等,並燒經衣、銀紙叩拜好兄弟享用。並於門前掛燈一盞,書「陰光普照」「慶讚中元」等字句,謂之普渡公燈,每夕點燃,俾普照來往孤魂野鬼,至關鬼門之日止。

  本市普渡,例分私普及公普。私普,各地在七月中,日必有祭,寺廟有廟普,巷里之街普,工人之工普,各行業之商普,漁民之漁普等,雖規定於七月十五日統一舉行,初尚能遵照,日久又恢復錯開日期分別祭拜。清末尚有金郎普,所謂囝仔普,今已廢。市民普渡,備豐盛五味碗,燒經衣銀紙,每多竭盡資財,力求其豐。

  公普,亦稱大普,其祭典費用,由輪值姓氏題緣籌集,往列均於七月二十六日為主普日,設壇於慶安宮,設醮於主普壇,主普壇早期在新店街或草店尾街,及後多固定在高砂公園,臨時用木料搭建,至民國十八年完成鋼筋水泥之壇址啟用,從此固定於此,壇高三層,祭期兩翼搭建副壇,以壯觀瞻,祭典前鳩工糊色紙、紮龍鳳花鳥、彩繪故事人物,活動佈景,陳設古物,典雅優美,入夜燈火輝煌,遠近慕名而來觀光者不可勝計。

  中元主普,在公普前二週,由爐主及柱首協議籌辦。柱首係主普、主壇、主會、主礁、稱為頂四柱,副會首、協會首、都會首、讚會首,稱為下四柱,天官首、地官首、水官首、三官首,稱為外四柱;此外有獻供首、正副經理、水燈首、古佛首、斗燈首、篙燈首、觀音首大士首、發榜首等,統稱為柱首,分掌各項工作。

  原早普渡事宜,分主普、主壇、主會、主醮四柱各掌其事,自二次大戰,物力日艱,加以日人勸導簡化,除主普外,其他三柱不再舉辦,光復以後仍不恢復,醮典組織亦更易為現代化組織,採委員制,設主任委員一人,副主任委員、常務委員、爐主、副爐主、總幹事、副總幹事、顧問,並邀請地方首長,同宗之政府首長、民意代表、傑出同宗企業人士為榮譽會長副會長,下分總務、財務、計畫、祭典、遊行、設備、公共關係、交通聯絡,編輯、醫護、募捐等組,各設組長、副組長、委員等,分層分掌各項工作。

  祭典前二日,即七月二十四日,迎斗燈,各姓均有一盞,雕刻精緻,內盛米、插滿古銅鏡、古劍、小秤、剪刀、尺、小紙製紅傘蓋、燃燈火之小燈盞等,由樂隊前導,僧道隨行,沿街向各姓燈號,即爐主處迎接斗燈,集齊後踩街至慶安宮,以值年姓氏為中心,依序排列安奉,亦為觀光客嚮往之觀光項目。

  祭祀前一日,即七月二十五日,在慶安宮前栽燈篙,即七星篙,用土豆油燃點七盞,吊掛燈篙上,以照引四方幽魂,燈篙愈高,其招引孤魂亦愈多,而祭典亦愈盛。至夜間放水燈,謂係燈籠流水府,引接孤魂。水燈、用竹簏紮成,以紙糊之,如厝形,中燃蠟燭,門前書「水燈首」,用紅紙書貼「慶讚中元」或「慶普陰光」。爐主、柱首等同音樂隊,水燈筏,以中姓普渡為前,依序由各姓及社團之水燈、水燈排、僧道等,蜿蜒數里之長,列隊遊街道至三沙灣港邊,置水燈首漂流海上,能最快而最遠者,其家族必興,有鴻運之兆。放水燈首原在三沙灣,因填築改建延接中正路,即移至八斗子海灘舉行,而八斗子又建築漁港,現已再移至望海巷海灘流放。

  七月二十六日,公普當日,尚需樹立布旛、紙旛燈篙,祭典時間,分午夜祭、一日祭、二日祭三種,視值年經費而定,普通是開壇、演淨、開光、發表、樹旛、請觀音、招孤魂、請神、請三界、安灶君、安監齋、開懺、獻供、拜懺、謝三界、揚旛、巡筵、普施、奉送神佛、謝壇。

  七月二十六日普渡夜,除主普壇外,設孤棚,如戲臺形,置孤飯、粿盞、雞盞、鴨盛、粽盞、麵桃盞、摩訶盞等,應求豐足,又普渡棚,鋪以木板為臺,滿載各戶讚普之祭品,如三牲、五牲、漢席、堅碟、粿粽、米飯、水果、菸酒等,另有用麵粉或豆粉,捏作之飛禽走獸,魚介水族、昆虫類,或古裝人物,曰看牲供祭。另糊「翰林所」或「寒林所」,「同歸所」及「陰山」或「大士山」等,陰山用紙糊作山形,上面附有故事人物,大多取材於西遊記、封神榜等。壇前左右置紙人,左為山神騎獅,右為土地騎虎,另置面然大士像。

  尚有肉山祭祀,値年之同姓各戸,刣豬公,整集大公豬,愈大愈好,宰後置架上,口銜文旦,尚有比賽,日據中期此風最盛。光復後之民國三十七年普渡,肉山之祭空前之盛,普渡至旭川河岸數層至港邊,無地可排者載在漁船上,望之如肉林。

  是夜僧道演法施食後,焚大士山、同歸所、寒林所、並燒經衣金銀紙,撤孤棚祭品,演跳鍾馗,值年及下年爐主及執事,交接手爐以示圓滿結束。

  此日家家戶戶,於門口備豐盛五味碗、造銀井,即用銀紙疊成井形,並燒經衣祭拜,謂之拜門口。

  昔有搶孤之俗,臺撫劉銘傳,以搶孤惡風,有礙治安,屢發禁論,自此風氣稍變,本市早己絕響矣。

  民國四十一年,臺灣省政府民政廳為勵行節約拜拜,改善民俗,規定「七月普渡,全省統一規定在十五日舉行,牲祭以豬羊一對為限,演戲僅限於祭典當日及平安祭日,每次最多不得超過二日」,「放水燈、照路燈、開關鬼門、栽燈篙絕對禁止」。於是每年中元普渡,由原來「二十四迎斗燈、二十五放水燈、二十六普渡」改成「十三迎斗燈、十四放水燈、十五普渡」。開關鬼門仍然不廢外,政府政令一時確實收效。

  民國六十年,因市街發展,主普壇舊址,位在麥帥公路「今之中山高速公路」起點入口處,交通要衝,亟需遷建,乃選擇位於中正公園山頂為新壇地址,六十三年七月完工啟用,為三層兩翼之永久性建築,適為鄭姓輪值主普首次使用。

  民國七十三年,林姓輪值主普,邀請基隆市府協同辦理中元普渡祭典。市長張春熙為積極輔導祭典活動,並藉以「端正禮俗,改善民俗風氣,發展觀光事業」,遂定名為「雞籠中元祭」,是年起注入藝文氣息,邀請友好國家姊姊市組織訪問團來基外,廣邀各國駐華使節、代表、外僑、中央、省各機關首長、民意代表蒞基觀賞,促進國民外交及招徠觀光客,頗有助益。